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积极引导和支持博士研究生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开展高水平研究,做出创造性成果,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,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
(一)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具有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人民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(二)在读博士研究生,中期考核优异,无违法违纪记录,无学术不端行为;
(三)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课题取得创造性成果,并在本学科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,或解决重大技术问题、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,且有意愿适当延长学习年限。
二、申请流程及时间
(一) 申请人填写《云顶集团yd1233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》,并由两位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(其中1位须为申请人指导教师)填写推荐意见;
(二) 经学院(系)资格审查以后,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并将初审结果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;
(三) 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“好中选优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按照学校下达的资助名额确定资助对象,并报学校备案;
(四) 请于9月16日中午10:00前(过期一律不予受理)将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申报材料(申请书1份、推荐表2份和按序号排好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)提交到研究生科(紫金港校区医综906室),同时提交电子文档(附件1、3、4以word或excel格式,请勿转换成PDF,电子文档附件2请扫描成PDF),电子文档命名格式:学院-姓名-申请书/推荐表/附件3/附件4,发送至邮箱:zengyuhang@zju.edu.cn。咨询电话:88208099。
填写说明:关于导师配套,如果导师确认配套,请与导师核实是否有充足的课题人工费(每月3000元),如果没有或不配套请不要在配套里选择“是”。
三、资助标准
(一) 对获准资助的博士研究生,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给予生活费资助,资助标准为1500元/月;在基本修业年限外给予生活费资助,资助标准为3000元/月。如学校相关文件调整,就按照调整以后的资助标准资助。
(二) 导师原则上应在科研经费人工费中按相同标准和方式配套资助。
四、资助年限
本次申请资助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,申请资助的期限为一年,在2019年9月底完成评选,10月按照资助时间发放资助,同时补发7月、8月、9月的资助。获准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原有研究的,学校将终止该生的资助。
五、资助考核
在资助期限结束后,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撰写《云顶集团yd1233获得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工作总结》,报学院(系)审核。学院(系)对《云顶集团yd1233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》中的预期目标达成情况及导师经费配套情况进行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学科、学部和学校备案。学校将根据资助成效动态调整每年各学部的资助名额。
六、其他
(一) 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致谢部分注明获云顶集团yd1233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等字样。同时应积极申报评选各类优秀博士学位论文。
(二) 各学科、学部可以根据所属学科特点,细化评选条件,经学科、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后报学校备案。
附件2-云顶集团yd1233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教授推荐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