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预防医学专业教学计划,预防医学专业2018级学生即将进入临床实习阶段。本着优化教学资源,提高教学质量,促进学生就业的原则,拟定2021-2022学年临床实习安排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实习时间
2021年7月12日—11月14日,18周。
二、实习分配计划
2018级预防医学专业共计59人,其中预防医学1801班19人,1802班19人,1803班21人,根据各带教医院实际能够容纳的教学工作量,本次临床实习单位将分成4家医院,分别是:浙江省人民医院(16人)、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(10人)、杭州第一人民医院(20人)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(13人)。
按照学生自愿,学院统筹的原则安排各实习单位。
三、临床实习计划
临床实习共计18周,分内科、传染科、儿科、妇科,其中内科实习10周,传染科实习4周,儿科实习2周,妇科实习2周。
科室轮转安排以各实习单位科教科为准。
四、实习考核
按照预防医学临床实习考核要求,从思想品德素质、临床能力、出科理论考核三个方面进行评价。其中思想品德素质分优、良、合格、不合格四类,临床能力为100分,出科理论考核为100分,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填写分数,科室临床实习成绩=(临床能力成绩+出科理论考成绩)/2,临床实习的最终成绩为所有科室临床实习成绩的均值。
五、实习纪律
1.学生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,自觉遵守国家法纪,遵守学校与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尊重实习医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,加强各方面的团结合作;
2.实习学生必须在带教医生指导下进行诊疗活动,直接对带教医生负责,并尊重和服从其工作指导;
3.实习学生的所有诊疗技术操作,都必须在带教医生的同意或指导下进行;
4.学生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作息时间,不得迟到、早退和无故缺勤;
5.实习期间不放暑假,学生节假日一律按所在实习医院和科室规定执行。
六、实习请假要求
1.学生因病、因事、因公不能按时参加实习(上课)的,必须提前到学院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事后一律不补假条;
2.出科考试、考查(包括补考)期间,除病假外,一般不得请假。如必须请假,须报实习单位科教科,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准假后准予参加缓考;
3.请假1天以内由学生所在科室负责审核。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,除经科室审核外,必须经所在实习单位科教科负责人审核批准,方可予以准假。请假3天以上,除经科室、医院科教科审核外,必须经学院办公室教学管理老师审核批准,加盖公章。原则上不批准7天以上请假;
4.请假事由需充分合理,各科室、科教科、教学管理部门需从严把控。
七、其他事项
其他未尽事项,请联系公共卫生学院综合办公室韩老师(0571-88208098,hanli01@zju.edu.c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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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